行牌石油化工(北京)有限公司

合作共赢之道

在合作中相互支持, 互利互惠, 做强做大!

诚信行天下

信义是合作的基础, 更是长久的保障!

走持续发展之路

实现可持续发展,为汽车后市场发展做贡献

招商加盟

Joining Conditions

A. 省会城市代理商(Provincial Agent)

[资质要求]
a.代理经销商至少拥有100万元以上资产额的个体或独立法人公司。拥有流动资金60万元。
b.丰富的车用润滑油品、汽车相关行业相关运作经验及人脉,有自己的营销网络。
c.有五名以上销售团队,专门负责"行牌"在其地区的市场开拓、推广及相关工作。
d.拥有200平米以上营业面积的店面,以利于"行牌"形象的展示。
e.拥有三辆以上"行牌"形象车及产品配送的车辆。
f.每年至少组织两场产品推广活动。
g.遵守"行牌"对代理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
B. 地区级代理商(Regional Agent)

[资质要求]
a.代理经销商至少拥有60万元以上资产额的个体或独立法人公司。拥有流动资金30万元。
b.丰富的车用润滑油品、汽车相关行业相关运作经验及人脉,有自己的营销网络。
c.有两名以上销售人员,专门负责"行牌"在其地区的市场开拓、推广及相关工作。
d.拥有80平米以上营业面积的店面,以利于"行牌"形象的展示。
e.拥有两辆以上"行牌"形象车及产品配送的车辆。
f.每年至少组织两场产品推广活动。
g.遵守"行牌"对代理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
C. 县级代理商(County Agent)

[资质要求]
a.代理经销商至少拥有30万元以上资产额的个体或独立法人公司。拥有流动资金20万元。
b.丰富的车用润滑油品、汽车相关行业相关运作经验及人脉,有自己的营销网络。
c.有一人以上销售人员,专门负责"行牌"在其地区的市场开拓、推广及相关工作。
d.拥有50平米以上营业面积的店面,以利于"行牌"形象的展示。
e.拥有一辆以上"行牌"形象车及产品配送的车辆。
f.每年至少组织两场产品推广活动。
g.遵守"行牌"对代理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
D. 意向代理商(Intentional Agent)
代理商与公司双方接洽后,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前,可以申请对"行牌"产品进行试销,以便进一步了解我公司产品品质,充分树立其对我品牌的信心,为将来正式合作打下坚实基础。

试销政策如下:
试销量不能低于50件,价格执行公司统一代理价,文宣品免费配发。试销期限最长为一个月,公司承诺在试销期的一个月内,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代理商,试销期满后,经双方协议后,签订正式代理合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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